近日,邯鄲市民董先生終于舒了口氣——經工商部門反復調解,某汽車經銷公司承認在銷售過程中以次充好,并同意退還購車差價2萬元,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免費為董先生安裝360影像及導航等,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事情還得從去年說起。2014年8月,董先生與某汽車經銷公司4S店簽訂了汽車購銷合同,雙方約定,董先生以汽車消費貸款形式購置該品牌典雅型轎車一輛,并配置導航、車衣等。但董先生提車時卻發(fā)現(xiàn),該公司交付的車輛為原車不帶導航的舒適型轎車,兩者差價2萬元。董先生認為該公司以次充好,要求其退還2萬元差價,被經銷商拒絕。
無奈之下,董先生到邯鄲市工商局進行投訴,工作人員迅速進行調查取證。經查,該汽車經銷公司在明知所交付車型價格低于消費者所購車型價格的情況下,仍然進行相應經營行為,涉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以次充好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董先生的合法權益。經過多次調解,近日,雙方終于達成一致意見:該汽車經銷公司退還消費者董先生車型差價2萬元,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另行加裝360影像及導航。董先生對此非常滿意,半年多的維權之路終于在工商部門的幫助下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隨后,工商執(zhí)法人員又依法對該汽車經銷公司涉嫌違法違規(guī)經營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記者張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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