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針對海外人才,《意見》提出“積極引進院士,駐冀工作的省財政給予每人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200萬元安家費;積極引進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等高層次領軍人才,每人給予200萬元至1000萬元科研經費補貼和100萬元安家費!
針對行業(yè)領軍人才,《意見》提出“成功入選院士等國家高層次人才的,省財政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資金!
針對青年人才,《意見》提出“深化拓展‘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吸引名校畢業(yè)生來我省工作,省市財政5年內每人每月發(fā)放1000元房租補助!
為促進人才流動,《意見》也提出了系列政策。
“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通過直接引進、公開選拔、聘任、掛職等辦法,暢通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流動渠道!
“鼓勵專業(yè)技術人才為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qū)提供服務,服務期間提高基層補助,符合晉升上一級職稱條件的可不受崗位設置限制直接評聘職稱!
……
針對京津冀人才流動,《意見》提出建立京津冀人才一體化發(fā)展機制。包括“推進區(qū)域人才評價標準和資格證書互認制度”“推動區(qū)域口岸過境免簽政策互聯(lián)互通,對部分國家人員實施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實施‘引智共建藍天計劃’”等。
文/河北日報記者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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