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區(qū)2018年公共保障房實物配租家庭換房工作將從7月25日開始。7月20日,記者從石家莊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獲悉,換房原則將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協(xié)商、主動申請、責任自負、互不經濟補償的原則。申請時間從7月25日至8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滿足這七個條件即可申請換房
具有住房保障資格,辦理了完整的入住手續(xù)并實際入住,已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申請人所居住房屋租金繳納正常,沒有欠費情況;同一家庭類型之間可以互換,不同家庭類型居住住房均為集中建設的保障房小區(qū)(安苑小區(qū)、趙苑小區(qū)、珍集嘉苑、全城綠洲、秀河小區(qū)、秀玉小區(qū)、安華家園、尚達家園、建華家園、仁華家園、民華家園、福華家園、和華家園、盛和苑、安和苑1、2、3號樓、南和苑、東安小區(qū)、紅河小區(qū)、依水佳苑、談安小區(qū)1-6號樓、文河小區(qū))的,也可以互換;具有換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簡稱換房家庭)的目標房源月市場租金,不得超過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申請家庭人口數和目標保障房面積相匹配:家庭人口2人及以下的,只允許互換面積60平方米以下房屋;家庭人口3人的,只允許互換面積80平方米以下房屋;每個保障家庭每年允許換房一次,且必須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規(guī)定,履行合同約定;換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須同時調換。
●換房程序分為七步走
1:發(fā)布信息。換房家庭可自行登錄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公共保障房換房平臺”發(fā)布換房信息或通過其他途徑自行尋找換房對象,雙方達成換房意向,并相互確認。
2:開具《誠信證明》。換房家庭達成意向后,換房雙方到租住小區(qū)的管理單位開具《誠信證明》,領取并填寫《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一式三份。
3:提出申請。換房家庭攜帶申請人身份證、《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復印件)、《誠信證明》和《公共保障房換房申請表》到申請地的區(qū)級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4:查驗房屋。審核通過的家庭持《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到管理單位查驗房屋,并填寫《房屋查驗結果》,明確房屋狀態(tài)。
5:辦理入住手續(xù)。換房家庭在《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交回原《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并結清費用;持費用結清材料與換房小區(qū)管理單位重新簽訂《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辦理入住手續(xù)。
6:費用繳納。換房家庭按照《公共保障房租賃合同》規(guī)定繳納租金及有關費用。
程序7:未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xù)的保障家庭,其《公共保障房換房通知書》自動失效。
石市保障房管理中心還特別提醒,保障房互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收取費用及其他經濟補償行為都是違規(guī)的。各級住房部門一經發(fā)現,將取消雙方保障資格。(記者陳霞 通訊員姜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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