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焦磊 通訊員張向南)日前,河北省衡水市市場監(jiān)管局向全市各經營者(包括網絡電商)及相關單位發(fā)布價格提醒告誡書,切實規(guī)范疫情防控相關物資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良好市場價格秩序。
告誡書要求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yōu)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據悉,衡水市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部署開展價格監(jiān)管工作,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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