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保定市公安局獲悉,涿州市一家汽車4S店為了沖業(yè)績,竟然編造傳播“購車搖號”謠言,責(zé)任人馬某、殷某被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0日、5日處罰。
據(jù)介紹,日前,網(wǎng)上出現(xiàn)“保定購車搖號于2017年6月1日開始實行,購車必須搖號”的謠言信息,引發(fā)部分市民盲目購車。經(jīng)查,為提高汽車銷售量,4月7日,涿州市一汽車4S店馬某通過該公司微信公眾號編造“大保定限購時代來了,你還在等什么,保定購車搖號將于2017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請抓住最后的機會,買車就到XXXX4S店”等謠言信息。后經(jīng)該公司工作人員殷某對外發(fā)布,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月15日,涿州市公安局依法對馬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對殷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警方正告:對編造、傳播謠言,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將堅決查處,依法嚴(yán)懲。同時,希望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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