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高陽縣法院審結一起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周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兩個月。
高陽縣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在擔任高陽縣民政局募捐辦(福彩中心)主任期間,于2014年底至2015年上半年,利用職務便利,在未實際支付彩票款的情況下,私自刮開即開型福利彩票,彩票款合計757173元至今未歸還(其中應上繳保定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彩票款698103元);被告人周某某在擔任高陽縣中福在線視頻彩票銷售廳負責人期間,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利用職務便利,在自己沒有出資的情況下,讓工作人員為其開卡充值,玩中福在線視頻游戲,彩票款合計508079.64元,至今未歸還。
高陽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擔任高陽縣民政局募捐辦主任和高陽縣中福在線視頻福利彩票銷售廳負責人的職務便利,采取不支付現(xiàn)金直接刮彩票、開卡充值的方式,挪用彩票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歸還,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遂作出以上判決,并責令被告人周某某退賠保定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人民幣1206182.64元,退賠高陽縣福利彩票中心人民幣59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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