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夜零點左右,張某與呂某來到李某家樓下,張某讓呂某在樓下望風,自己爬上頂樓,又從樓頂走到李某家北側臥室窗外的廈子下,翻上廈子,拽開臥室的窗戶,進入室內(nèi)。他先是在廚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接著在四樓大廳書架上偷了一些首飾,然后手持水果刀直接奔向五樓李某的臥室,在臥室門外他用事先準備好的白紗布將自己偽裝起來且高喊:“拿錢給我!”李某剛要爬起來他就用刀逼住李某的脖子,對她說:“你別喊!有人給我五萬塊錢讓我來殺你,我不忍心殺你,你給我點錢,當路費我好走。 ”李某嚇壞了,急忙從床頭背包里拿出一沓錢給他。張某嫌少,催促李某繼續(xù)拿錢,李某起來要開燈,被張某喝止。黑暗中,張某牽著李某來到保險柜前。李某從保險柜里拿出錢給張某,張某拿到錢后威脅李某不準報警就從原路逃跑。
初次搶劫,張某二人共搶得二萬余元。張某豪爽地拿出八千元錢讓呂某轉(zhuǎn)給“岳母”,剩下的錢被二人揮霍掉。嘗到了甜頭的二人自此更加肆無忌憚地行竊、搶劫。有一次甚至在被害人家行竊時翻出車鑰匙和車庫門遙控器,將被害人的馬自達轎車開到吉林長春準備賣掉,后因擔心暴露身份沒實施,將車扔在某屠宰場附近。
日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呂某二人被莊河警方抓捕歸案。到案后,二人對其搶劫、盜竊16起,涉案價值2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東北新聞網(wǎng)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