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樂場游玩算社會實踐嗎?
新華社圖。
昨日,東莞北師大翰林實驗學校(下稱“韓林學!保┙M織高中學生開展了社會實踐活動,地點定在某游樂場,每人交費350元。
同在昨天,該校有學生向記者反映,其所在班級班主任變相強制學生參加該活動,且把簡單的秋游當作社會實踐活動。
該校相關負責人則回應稱,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是市教育局對學校的要求,本次活動已經(jīng)過了教育局的批復,學生會在活動后向學校提交調(diào)研報告,“也不存在強制學生參加的情況,有些班級也沒有去!
學生:老師強制參加繳費實踐活動
10月16日,翰林學校給高中學生分發(fā)了“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信里面表示:“社會實踐是作為中學階段的必修內(nèi)容之一,并設置有‘學分’”。為此,中學部決定:10月28日,組織中學部高中全體以‘體驗生活,豐富閱歷’為主題,赴‘珠海海洋王國’進行社會實踐活動。”信里稱,本次社會實踐活動,已報學校審批、教育局備案,每人收費350元。
昨日,該校到某游樂場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已經(jīng)進行。有學生則向記者反映,“不去的話,老師說要扣班里的量化考核分,會影響到班級流動紅旗、優(yōu)秀班級的評比,還說學校會扣老師的工資,這不就等于變相強制嗎?”該學生說,“去游樂場難道不是秋游?也算是社會實踐?”
校方:不存在強制學生參加的情況
昨日,翰林學校相關負責人回應稱,本次社會實踐活動已經(jīng)過學校的審批,并到市教育局備案,至于學生反映班主任強制學生參加的情況,校方還沒有調(diào)查,暫時無法確定真實性,“但從學校層面來講,學校是絕對沒有強制學生參加的,有些班級有些學生也沒有去。”
該負責人表示,即便是到游樂場等地去開展活動,但也不是簡單的游玩,“去之前,我們都要求學生要注意觀察,用心體驗,回來后向學校提交調(diào)研報告!
該負責人坦言,教育局規(guī)定學校必須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但學校也有苦衷,“一個年級就有幾千人,哪兒能找到適合鍛煉又能同時接納這么多人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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