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印發(fā)《河北省河道清障工作方案》提出,今年6月30日前,河北省將全部清除河道內主要違法行洪障礙。
河道作為防洪工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行洪排瀝和輸水任務。由于河北省大部分河道尚未進行系統(tǒng)治理,河道防洪標準普遍偏低,河道內亂采濫挖、違規(guī)建房、侵河建廠、圍墾養(yǎng)殖、肆意植樹、攔河筑壩、傾倒垃圾、堆棄礦渣等違法設障行為屢禁不止,導致河道行洪斷面縮窄,河道行洪空間減小,改變了洪水流勢,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直接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特別是去年“7·19”洪澇災害給我省部分地區(qū)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造成重大損失,進一步暴露出河道違法設障問題的危害性。
方案提出,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依法責令設障者在規(guī)定時限內自行清除。對拒不清除的,責成當?shù)胤姥纯购抵笓]部強行清除。堅持“清、建、管”相結合的原則,通過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建立規(guī)范科學的河道管理新秩序,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管,堅決杜絕邊清除、邊設障現(xiàn)象。
主汛期前,河北省將對清障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逾期未完成清障任務的通報批評,對應清未清在防災減災中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把河道清障工作作為“河長制”考核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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