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衛(wèi)計委:信息不屬實,目前沒有相關政策
近期,在QQ群和微信朋友圈傳播的關于獨生子女父母獲補助的消息引起諸多圍觀。市衛(wèi)計委家庭發(fā)展科負責人表示,關于獨生子女父母獲補助的信息不屬實,目前沒有相關政策,請廣大群眾不要再傳播。
據了解,在社交平臺傳播的信息內容是:獨生子女的父母到了六十歲就可以享受國家的優(yōu)惠待遇,父母雙方每月各得150元,一年就是3600元。還有信息是:從明年起,領了《獨生子女證》退休的夫婦,每人補助將從106元/月提到430元/月。故符合條件沒有領證或證件丟失的,務必于今年底前抓緊辦理,逾期將永不再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證辦證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在此,市衛(wèi)計委家庭發(fā)展科工作人員鄭重聲明:這兩條信息不屬實。 該科負責人表示,當前有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發(fā)放扶助金340元,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傷殘家庭,每人每月發(fā)放扶助金270元;還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一個女孩或兩個女孩,年滿60歲)獎勵扶助制度, 每人每月發(fā)放80元獎勵扶助金。還有3000元一次性獎勵政策,指的是獨生子女父母是國家工作人員和企事業(yè)單位職工的,退休時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勵。另外,獨生子女18歲之前,父母每月各有10元獎勵。
另外,依據新修訂的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的規(guī)定是: 對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不再發(fā)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其它符合原政策規(guī)定條件的, 仍可辦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丟失 《獨生子女光榮證》 的, 可以補發(fā),沒有時間限制。 我市領取、 補發(fā)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由鄉(xiāng)鎮(zhèn) (街道辦事處) 辦理,具體流程可與戶籍所在地衛(wèi)生計生部門咨詢聯(lián)系。(楊連 韓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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