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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家門口一直敲門不走,你們過來處理一下吧。”石家莊市西三教警務(wù)站接到警情后,值班民警張永輝、石向峰趕到維明大街附近的小區(qū)現(xiàn)場。
樓道中,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對著一戶人家斷斷續(xù)續(xù)的敲著門。男子稱這戶人家是自己前女友的姐姐家,想讓她出面好好說說自己前女友:“我覺得我們在一起還是很合適的!
民警聽男子訴說了原因后敲開了房門。然而女室主打開房門后卻是另外一種說法:“他和我妹妹談朋友有一段時間,很短暫。孩子們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的主張,作為姐姐我干涉的很少。他們不合適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并且我的妹妹在年底已經(jīng)結(jié)婚成家了,他一個勁兒地敲我家房門擾亂我正常的生活!”
聽到女室主的回答,男子不再說話,突然提出一個條件:“我們之間的事情你不再說和也就算了,我們?nèi)ツ暝谝黄鸬臅r候大大小小花了有2000多元,你把這錢還給我!
“你這是無理要求,你們在一起我又沒有天天跟著,我不知道你們花錢的事,花錢多少你直接找我妹妹去,你們自己談!笨吹角芭训慕憬銏远ǖ膽B(tài)度男子沉默了一會兒。之后又提出了要求:“去年中秋節(jié)的時候我和你妹妹一起來過你家,給你買了一盒月餅,那是我出錢買的。這錢你應(yīng)該給我吧!
“我不是給不起你這錢,別說是一盒三、五百元的月餅,就是三、五千元的我也給得起,關(guān)鍵是該我給你的我出,不該我給你的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聽完雙方的對質(zhì),民警對男子進行了答復(fù),該男子不斷地敲門屬于打擾別人正常生活,提出的索賠是無理要求。如果雙方存在經(jīng)濟解紛找到當(dāng)事人具體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隨后帶男子離開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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