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夙偉
北京房山怪石山景區(qū)的十余處景觀石上出現紅色筆跡涂鴉,這些涂鴉的落款都是“陳志成”,且日期均為2016年9月1日。目前,陳志成已向景區(qū)道歉,并到景區(qū)對涂鴉過的景觀石進行深度清理。景區(qū)方面則表示,“他道歉態(tài)度很誠懇,也做了清理承諾,景區(qū)已經接受了他的道歉,這事算是完事了,不再追究。”(據《北京青年報》9月18日報道)
雖然陳志成用行動表達了歉意,也得到了景區(qū)的諒解,但此事能這么輕易地“不再追究”了嗎?按國家旅游局頒布的《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陳志成的涂鴉行為涉嫌“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應當納入“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并可向征信機構通報,使其進入“黑名單”,而非止步于“接受道歉”“不再追究”。
自國家旅游局出臺“暫行辦法”,建立“旅游黑名單”制度以來,公眾對此寄予很高期待。但從實際效果看,可謂差強人意。只有讓“暫行辦法”真正亮出“鋒利的牙齒”,讓“陳志成們”接受嚴厲的懲罰,為自己的不文明行為真正付出代價,才能從根本上遏制旅游不文明行為。否則,一句“不再追究”輕輕放過之后,還可能會有更多的“陳志成”縱情涂鴉。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