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
人民陪審員,對于大多數(shù)人而言,神秘而陌生。
5月1日起,這個崗位制度的改革將率先在北京、河北等10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共50家中級或基層人民法院進行試點。
正式啟動于2003年的人民陪審員制度,被認為是人民群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jiān)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xiàn)。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范圍,提高人民陪審制度公信度。4月1日,中央深改組通過了有最高法、司法部制定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國人民陪審員共有約21萬人,普通群眾比例為70%,2014年參審案件近220萬件。
“人民陪審員制度也存在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弊罡叻ǜ痹洪L李少平日前在受訪時表示,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不足,陪審案件范圍不夠明確,隨機抽選流于形式等問題的存在,制約這一制度功能的充分發(fā)揮,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
按照上述《方案》,本次試點將改革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將原來23周歲的年齡限制提高到28周歲,學歷要求從大專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文化學歷,并且規(guī)定農(nóng)村地區(qū)和貧困偏遠地區(qū)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人不受學歷要求限制,進一步擴大人民陪審員選任范圍,強調(diào)要吸收普通群眾。
其次,還將完善選任程序,將過去單位推薦和個人申請的方式改為從符合條件的當?shù)剡x民名單中隨機抽選加資格審查的方式,以增加選任的廣泛性和隨機性,提高選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此外,還擴大了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規(guī)定涉及群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原則上實行陪審制審理。首次規(guī)定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原則上實行人民陪審制審理。同時《方案》還強調(diào),人民陪審員今后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李少平介紹,本次改革,還致力于解決司法實踐中存在的一些人民陪審員“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的現(xiàn)象。比如,將探索重大案件由3名以上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機制,健全人民陪審員提前閱卷機制,完善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評議程序,嚴格落實人民陪審員合議庭筆錄和裁判文書簽名確認制度。
在河北,具體哪五家基層或中級人民法院成為改革試點,截至目前尚未有公開消息。但2014年5月,我省即已出臺意見,提出要認真做好這項工作,并且發(fā)出通知,要求抓緊做好人民陪審員增補選任工作。隨后,這項工作在各地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進展,如廊坊市人大常委會六屆十三次會議即任命了安保山等24人擔任該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看來,推進這項工作,一方面可以減輕職業(yè)法官的責任負荷,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人民陪審員制衡法官,最終有助于培育新的訴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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